一是提供岗位保障。大力推进有利于经济增长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,增加就业岗位;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,努力引进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项目和近农加工企业项目,吸纳返乡民工就地进厂务工。
二是提供政策保障。围绕返乡民工现象及时调整政策、措施,搞好指导引导和配套服务。增强为返乡民工服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,加强对返乡民工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,对返乡创业人员在用地审批、税收等方面提供方便。
三是提供技能保障。围绕促进就业、短期受用的方针,对无创业经验的返乡农民工,采取送科技下乡、开展专家面对面技术讲座活动、实行技术能手“传、帮、带”等方式,向他们传授农村适用技术,引导他们围绕农村市场找出路,增强自主创业本领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,着力提高他们就业创业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,增强自主创业的能力。
四是提供舆论保障。充分利用专栏、报刊、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手段,加大对返乡民工就业安置政策的宣传力度。营造“输出劳动力,带回生产力;输出打工者,引回创业者”的社会新观念,为广大返乡民工再就业、创业提供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。(余艳)